我宁波目前婚假天数规定
凡是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均可享受13天的婚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假期之内。
PART 02
休假方式
职工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选择一次性休完婚假,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分段休假。
PART 03
工资待遇
职工在休婚假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常发放。
PART 04
婚假的使用期限
职工选择休婚假的,应当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休婚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一年内休婚假的,经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后半年休婚假。
宁波结婚登记信息
PART 01
提前线上预约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前在网上预约,且网上预约需提前2至30天。
各个民政局每日可供预约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哦!
PART 02
申请条件
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自愿结婚。
当事人提交3张2寸(53mm宽,35mm高)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书面材料。
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自愿结婚。
当事人提交3张2寸(53mm宽,35mm高)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书面材料。
PART 03
申请材料目录
1、本人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婚姻登记证、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离婚后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通过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系统能够共享获取到离婚证电子证照(符合《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离婚证》标准),经本人确认无误的,可以作为离婚证明材料存档(当事人已恢复婚姻关系的除外)。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婚姻登记证、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离婚后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通过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系统能够共享获取到离婚证电子证照(符合《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离婚证》标准),经本人确认无误的,可以作为离婚证明材料存档(当事人已恢复婚姻关系的除外)。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3张2寸(53mm宽,35mm高)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