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保固 Warranty
1. 即日在總代理 汎德授權經銷商購買的BMW Motorrad,保固期為 3 年,不限里程,保固期自掛牌日伊始。
2. BMW Motorrad保修期內維修或更換部件由BMW Motorrad AG(德國)決定,而車輛上任何有缺陷的部件,將由BMW Motorrad AG(德國)回收。
3. 因保固而更換的零件,其保固期至原車輛保固期結束。
4. 車主可將車輛送至任何 BMW Motorrad 授權經銷商進行維修。
5. 本保固條款與車主無關,當車輛出售給下一任車主時,對方同樣可以享有保固服務。
6. 保固服務不包括以下狀況:
車輛使用不當、疏忽大意、意外事故或正常磨損部件造成的損傷。
車輛用於賽車、拉力賽或類似競技運動(包括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車輛由 BMW Motorrad 授權經銷商以外的維修廠維修。
未按照使用手冊和維修手冊上的說明對車輛進行維護和保養。
7. BMW Motorrad根據最嚴格的工業標準設計及製造,以達到最佳的性能和經濟性,是以BMW Motorrad和製造商均不對車輛改裝導致的損壞負責,除非這些改裝品得到製造商或 BMW Motorrad 的核可。
8. 因保固問題造成的間接損失不在保修範圍內,車主應購買足額的人身與財產保險。
9. 存放車輛時造成的自然損耗不在保修範圍內。
煞車碟盤和煞車皮
噪音:保固期5,000 公里或1年,視何者先達到。
振動:保固期5,000 公里或1年,視何者先達到。
風鏡:因化學藥劑、飛石撞擊、細紋劃痕等外部影響造成的損壞不在保固範圍內。
零件磨損:車輛部件皆會自然磨損,根據保修條款,自然磨損造成的損壞不在保固範圍,BMW Motorrad AG(德國)將不予賠償,但因材料瑕疵而導致則不受此限制。
電池:保固期開始後24個月。
燈具:保固期開始後12個月。
輪胎:輪胎的材料和製造瑕疵,由相應的製造商負責保固,保固條款由輪胎製造商訂定。如果需要,BMW Motorrad 授權經銷商將代表車主向輪胎製造商申請賠償。
輪胎平衡偏移:在特殊情況下可重新平衡,但最長行駛里程不得超過 2,000 公里。
配件(包括加裝品和人身部品):於 BMW Motorrad 授權經銷商購買的BMW Motorrad零件,保固期為 24 個月且不限里程,在保固期內,請妥善保存BMW Motorrad 授權經銷商開立之收據,以利日後獲得服務和索賠。
備註: 條款和條件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